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市城设委实施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乡建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关于两江新区 、编制其中,建筑节能建筑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绿色重要内容之一 。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重庆知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乡建经开区、关于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编制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建筑节能建筑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绿色规划目标 、重庆知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万盛经开区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
三 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
二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基本原则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高新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